2015年3月20日,辽宁省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、党委原书记高宝玉因涉嫌严重违纪,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。
高宝玉,这位在营口市颇有名气的港口“当家人”,曾自以为营口港是自己的“独立王国”,想成为纪律之外、不受监督的“特殊党员”,终于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惨重代价。
2015年8月14日,经辽宁省委批准,高宝玉被开除党籍,并由其主管部门开除公职,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把“创业地”当作“自留地”,十八大后仍不收手
高宝玉,1954年出生于辽宁台安。1977年,从大连理工学院港口工程专业毕业,被分配到筹备阶段的营口港鲅鱼圈港区。
高宝玉回忆说,那时条件非常艰苦,“晚上天一黑,周围都是庄稼地,就像一片坟墓一样,连个灯光都没有。”他曾掉进过冰窟窿,低温潮湿的环境让他患上了久治不愈的面部神经中风顽疾。
1981年底,国家正式批准在鲅鱼圈建港,高宝玉也与营口港一起开始了腾飞之路,他从营口港建设指挥部的技术员逐渐成长为营口港务局党委副书记、局长。2002年至2013年,高宝玉任营口港务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裁,营口港务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。2013年10月,任营口港务集团第三届委员会委员、常委、书记候选人。他是第十届、十一届、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创业阶段的高宝玉敢闯敢干,富有激情,但在守成阶段却违反纪律,倒在了自己职业生涯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营口港务集团职工大为震惊。
2002年,刚当上营口港务局局长的高宝玉,初尝一把手的滋味。那时的他更多的是埋头苦干。随着营口港的发展壮大,高宝玉的威信得以提高、地位得以提升、权威得以巩固,他也变得“强硬”和“自信”起来,妄图掌控港口的一切,甚至连自己的退休也想自己说了算。2014年,已超期工作一年的他还谋求再干几年,此时的他,贪财恋权,纪律规矩、退休制度都抛到了脑后,只剩下了在自己“一亩三分地”里捞一把的无穷欲望。
在这一想法的推动下,高宝玉把对营口港的贡献当成了索取的砝码,大肆收受贿赂,严重违反廉洁纪律。他反复自我“安慰”,一心以为给自己送钱,是“朋友”和下属“重感情”的表现,逐渐“心安理得”,愈发肆无忌惮,甚至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、不收手。
自以为有不受监督的“特权”,严重违反组织纪律
作为营口港务集团的一把手,高宝玉被人评作为“胆大”、“敬业”、“果断”,他在职工中拥有很高的威信,但随着年龄的增长,他考虑自己面子的时候多了,对港口发展实际情况考虑得少了;和老板们勾肩搭背的时间多了,深入群众的时候少了;工作中独断专行的时候多了,征求意见民主决策的时候少了。逐渐地,他又有了“霸道”、“虚荣”、“一言堂”、“好大喜功”的标签,职工也开始对他惧怕起来。
长期在国企工作,高宝玉认为国企领导干部具有“特殊性”,可以同其他党政干部区别开来,手中权力逐渐异化为自己谋利的工具,他则享受不受监督的“特权”,成为游离于纪律之外的“特殊党员”。
在干部调整中,高宝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,在选人用人上大搞权钱交易。
为激励员工,营口港务集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,部门领导收入大幅提高,某些分公司经理为确保既得利益,自然想到了给高宝玉“表示表示”。
2012年至2013年间,营口港务集团分公司发生客户长期拖欠港口使用费事件,给集团造成较大损失和严重影响。时任该分公司经理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,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。该经理为得到高宝玉的“帮助”,及时返回分公司任经理,于2012年至2015年,先后3次给高宝玉送钱。此外,2010年至2015年,先后有4人为了留任现任职位,享受高额年终奖金,多次给高宝玉送钱。在高宝玉任职期间,这些分公司经理的岗位都没有变动。
2014年,营口港务集团某副经理为将外甥女安排到集团工作,找高宝玉“帮忙”,高宝玉将此事安排给集团人事负责人。该副经理为感谢高宝玉,借2015年春节之机,送给高宝玉一笔钱。
高宝玉的事业心建立在个人荣誉基础上,把营口港当成自己的“独立王国”,眼中没有组织、没有纪律,栽跟头是必然的。
“对党纪国法这条带电的高压线,谁碰谁就要付出沉重代价、谁碰谁就要吃大苦果。”落马后,高宝玉的忏悔姗姗来迟。
把“围猎者”当“知己”,严重违反廉洁纪律
高宝玉热衷和老板“勾肩搭背”,在觥筹交错中严重违反廉洁纪律,最终自掘坟墓,断送晚节。
营口港某建筑安装公司张某1992年与高宝玉相识。2002年,营口港务局准备引入外来资金,重组营口港建筑安装公司。张某得知此消息后请求高宝玉帮助其入股公司,张某占股60%。高宝玉表示同意,并向集团下属公司经理吩咐,营口港的相关工程,尽量发包给张某的建筑安装公司。2003年至2012年,张某的安装公司承揽营口港务集团561项工程,工程标的额20多亿元。张某为了得到和感谢高宝玉的帮助,先后送给高宝玉巨额财物,并经高宝玉同意,在北京市北四环为高宝玉购买房产一套、地下车库一个。
在高宝玉的朋友圈中,以某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的高某与其走得最近。“重感情”的高宝玉不守纪律、不讲规矩,利用职权为高某生意提供帮助。
2005年,高某为了与营口港务集团合资做疏浚工程,找到高宝玉帮忙。经高宝玉同意,高某与营口港务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有限公司。公司成立后,高宝玉向集团下属公司经理吩咐,营口港的疏浚工程,尽量发包给该疏浚公司。2006年至2012年,该公司承揽了集团的57项工程,占营口港港池挖泥和航道挖泥工程量的70%,合同标的额22亿多元。
高宝玉党纪观念淡漠,他脱离监督、背离组织,还自以为“友谊”天长地久,最终难逃党纪严惩。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